福州壞賬爛賬處理詳解民間借貸糾紛處理法律實務
根據相關法律,民間借貸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可以通過自行協商、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生的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服務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據等債權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據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的,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
第三條借款人與貸款人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履行地,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無法確定的,合同履行地為收款人所在地。
- 上一篇:福州商賬追收清欠簡述暴力討債方法可取嗎 2023/10/26
- 下一篇:福州財產糾紛處理說說遇公司惡意逃債如何維權 2023/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