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追債公司講解哪些夫妻兩人的個人債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形成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雖然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債務,但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那么哪些是夫妻兩人的個人債務呢?
但是在下列情況下,雖然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債務,但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好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根據實際情況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但是在下列情況下,雖然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債務,但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好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根據實際情況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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