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債務的清償原則福州討債公司為您分享
來源:福州清債公司??????2017/1/4 15:51:31??????點擊:
遺產債務的清償原則泉州討債公司為您分享。有限責任原則,保留特留份額原則,清償債務優于執行遺贈原則。
一、有限責任原則
即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應繳納稅款與所欠債務不負無限清償責任,而僅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負有限的清償責任。我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二、保留特留份額原則
我國的繼承制度體現著養老育幼的精神,不論是在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中,法律都要求對生活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給予照顧,并不得取消他們必要的遺產份額。與此相一致,在清償稅款和債務方面也應保護他們的權益。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意見第61條強調:“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
三、清償債務優于執行遺贈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34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遺贈形式轉移財產,從而損害國家和債權人的利益。
一、有限責任原則
即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應繳納稅款與所欠債務不負無限清償責任,而僅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負有限的清償責任。我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二、保留特留份額原則
我國的繼承制度體現著養老育幼的精神,不論是在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中,法律都要求對生活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給予照顧,并不得取消他們必要的遺產份額。與此相一致,在清償稅款和債務方面也應保護他們的權益。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意見第61條強調:“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
三、清償債務優于執行遺贈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34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遺贈形式轉移財產,從而損害國家和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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